法律的可行性

每天学一些:Fear always springs from ignorance.恐怖は常に無知から生じる。
华夏名言:9.持而盈之,不若其以。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不但是法律问题,经济问题,还有人心问题,在细节上要有大量工作要做。针对不同的人群,就必须要有切实可行的计划。

人各有所长,所以在Z计划有个总的理念后,所有成员和理念赞同者都可以建立自己的子计划。我本身可以避嫌,不参加各个小团体的具体建设和实施。
有经营特长的人可以按照自己的特长和能力,召集伙伴,制定偏向盈利的商业计划。
如有余财或已不愁经济收入之人,也可以制定偏向公益性质的慈善计划,去除世上不平,在安全之地建立基金。
有信佛相善之人,也可捐钱救助世上衣食或缺之人,积善行德,为自己和后人积德。
或已功成名就之人,可以建一安生立命之处,没有后顾之忧,过些舒心日子,欲仕则仕,欲隐则隐,岂不快哉。

执行层面的繁琐事务需要大量的有类似理念的人去实施,这个过程会碰到很多问题及麻烦,要求以坚韧和可行的手段不断解决问题。需要高度的统筹和前期策划,需要调动相当多的资源,需要大家的真正加入。

从大方面说,这个计划可以说是我在尘世中所谓的生活20余载后,然后机缘巧合,在山水处近一年静心对照生活读古今中外的先哲之书的领悟,不过是如能让更多人能明白先哲所指之路,让人类社会,包括华夏文明能和平地更近一些先哲们所描述地心安快乐的社会。
从小处说,我也不可能脱离社会生活,希望能同有一些理念相近之人抱团取暖,找到能识人的伯乐能按自己的才能不用摧眉折腰的把工作和生活融为一体,有一些收入维持生活,同时能引导一些资金投入到我所希望的和平的大同社会的理念中。

但无论何种子计划,都要求目标明确、程序合法、流程高效、有可执行性。

我所能考虑的到的是走正常途径,成立公司,按法律缴纳税收,增加就业机会,同时如果国内因为经济危机,就以外资名义回国廉价收购国内资产,做到双赢局面。

1.公司组建方式,注册问题,
2.选址问题 ,一开始是优先选取离温哥华,维多利亚,西雅图等西岸大都市车程,船程或飞机一小时到两小时的Gulf诸岛或乡村地带。取其同现代喧嚣有一定距离但又能在需要时很快进入现代都市的便利之处。
3 律师监督下,现地考察,无异议后,投入资金。在合同下正常经营。

公司的运营和股份由出资,出人,出技能,出智慧四部分由所有的委员会成员按权重决定,同时写入契约书,有法律保护,所有成员共同遵守。

理念,目的,项目可行性,现地开拓组解决现地考察和临时居住,项目团队,实际利益关系者(stakeholder)和管理层,执行层的分离,人力,财力,风险和问题列表,解决风险和问题的方案,正式运营,不断修正保障成员合法利益和生活的制度,退出机制。

法律问题
因为我现在在BC省,就以加拿大BC省的省提名为例。
以下是BC省提名的法律文件。不论是移民律师还是移民中介,都必须依照加拿大法律。
https://www.welcomebc.ca/getmedia/98fa2b1c-4683-44f5-98eb-c9b2c3a6bc6c/EI-Program-Guide.pdf.aspx
基本的要求如下
https://www.welcomebc.ca/Immigrate-to-B-C/BC-PNP-Entrepreneur-Immigration/Program-Requirements

BC省提名的不同之处是在通过BC省移民办公室的审查就可以立刻以工作签证身份来BC设立公司工作,同时配偶和孩子都可以陪同来加拿大。两年后如果经营达到要求,就可以得到移民身份。

BC省是容许外国国籍的人买地开公司的,所以把买下的土地和建立的公司委托信任的有加拿大身份的人经营也是可以的。但炒房炒地的投机方式后患无穷,应尽力避免。

加拿大法律保障在合法缴纳税金等必要费用后,这片土地是可以代代传承的,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繁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不过老实说,农业模式是一个方式,有条件的人可以试试。投资很大但利润只能是细水长流,回报同其他业务比起来太低速度太慢。

经济问题
有60万加元的个人资产,包括现金,存款,不动产,股票,股份等。投资40万或20万加元到BC省,这钱不是投资到加拿大政府,所有权还是自己的,盈亏自负。但人心隔肚皮,做事两不知,请自己判断,自己掌管自己的资金。

人心问题
可以自己组织自己信赖的人为团体。如果不信任的话,我本身也不加入个别的子计划。可以选择自己信赖的同伴抱团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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